【本報訊】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死後留下830億元遺產,她死前立下遺囑將財產撥歸華懋慈善基金,但高院及上訴庭均裁定基金不是受益人,而是基金的信託人。基金不服,昨在終審法院提出上訴,重申基金是遺產受益人,又指遺囑內提到希望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總理及香港特首組成管理機構只是門面工夫,根本不實際。
官:龔冀基金有監管
提出上訴的華懋慈善基金昨由英國御用大律師Brian Green代表陳詞。華懋一方指龔如心在02年7月28日所立的遺囑內容簡單,將所有財產撥歸上訴人,並作出一些指示。龔表示希望將基金交託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總理及香港特首組成的管理機構監管。
華懋一方指龔就管理機構表達一個希望及建議,其實只是門面工夫,根本不實際。常任法官李義亦稱,「難道3人會在如心廣場商討嗎」,但首席法官馬道立指這反映龔是希望對基金作出一定程度的監管。
華懋一方指,龔的建議沒有實質意義,若上述3人未能成立管理機構,就會由基金自組一個委員會,並有自由決定如何管理。
遺囑內指基金須為龔丈夫王德輝家人及華懋集團的同事提供財政上的支持,華懋一方稱若基金只是信託人,並不能有如此大的權力,故按遺囑內容,基金是遺產受益人。
華懋一方續指即使基金成為受益人,律政司亦有權介入及監管慈善活動。
上訴庭去年指遺囑內有「必須」、「確保」等命令式字眼,要基金按龔的說話行事,故裁定基金只是遺產信託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ACV9/14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