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調查高鐵工程延誤專責委員會,昨日傳召路政署署長劉家強作供。劉稱路政署在事件中無失職,認為已盡監核責任,當時因未掌握資料證明高鐵無法如期通車,當局才會疑中留情,又指延誤非部門造成。立法會議員批評前年年底距高鐵原定通車時間不足兩年,已累積了11個月工程滯後,仍相信可追回進度,質疑路政署判斷有錯。
議員質疑官官相衞
新民黨田北辰指,前年11月政府向立會匯報高鐵進度,當時仍稱有信心如期通車,但政府及港鐵均未交代最困難的高鐵總站開挖花崗岩工程未動工,根本難以追回進度,質疑隱瞞立會。工黨李卓人指,政府對港鐵留情,明知工程滯後惡化,仍任由問題不斷累積,未做好監察角色。公民黨毛孟靜亦指,港府同時是港鐵大股東,質疑港府因而對港鐵過度信賴,甚至官官相衞。
劉家強否認刻意隱瞞延誤及失職,但承認向公眾交代進度方面可做得更好。他說當局已有多重監察機制,亦有催促港鐵追回進度。
在監察過程中,政府顧問雖未發現港鐵不符監察機制,但顧問並非全面檢視港鐵內部機制,「睇唔到證據,未必表示港鐵內部機制冇問題」。他又指,政府會按委託協議,評估港鐵在項目推展,工程延誤及超支責任,並保留權利追究港鐵責任。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