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繞過立法會財委會,利用綑綁預算案方式,申請2,700萬元購買3部水炮車應付示威,並拒公開水炮威力及使用準則,香港民權觀察委託工程師及學者研究發現,水炮若在5米內擊中人體,撞擊力達320磅,情況如被車撞向牆;若水柱射向地面激起大小像一元硬幣的雜物,物件撞擊力也有26磅,彈中頭部可致嚴重傷害,團體促警方撤回購置水炮車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