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ver:球神小事 - 喬靖夫

Sunday Fever:球神小事 - 喬靖夫

佐敦的大小軼事,球迷多數耳熟能詳,不過還是有些小節,很多人未必留意,卻很能反映他的性格如何造就巨大成功。
話說佐敦在1984年跟芝加哥公牛隊簽訂第一張合約時,特別堅持加入一項名叫「Love of the Game」的條款:NBA賽季之外,可以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打籃球——那管是大學舊生聚會、慈善友賽甚至是最差劣的爛地街球,球隊都不得以「保護資產」理由阻止他,而如果他在這些鬥球中受傷,球隊也不得懲罰他或終止合約。佐敦的理由是自己必須有磨練球技的完全自由,不可受球隊商業制肘。
佐敦這條款史無前例,如果換作他已是巨星,大家或會覺得只是宣傳炒作,但這條款卻是在加盟NBA暴得大名之前,已經全力跟球隊拉鋸爭取(後來公牛總經理克勞斯承認是勉強破例答應),可見這份對籃球的熱愛並不虛假。
80年代的NBA仍未如今天全世界流行,為了擴闊本土觀眾層,季前熱身賽都會安排在球隊城市的周邊市鎮舉行。佐敦在這些不大重要的比賽,卻堅持如常打足。因為佐敦認為很多人專誠來看季前賽就是為了他,能夠親眼看他打球的機會很可能一生就這麼一次,因此他必要盡量獻技。由此可知,佐敦很早已經對身為超級球星的責任非常自覺,這種職業精神,似乎把很多現在的球星都比下去了。

喬靖夫
小說家+武道狂+籃球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