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委員︰開水炮好過開槍

監警會委員︰開水炮好過開槍

【本報訊】民陣昨日與監警會會面,憂慮警方購買水炮車嚴重傷害示威者,召集人陳倩瑩引述監警會委員關治平表達的個人意見,「用親武力就一定有人受傷……我覺得水炮車冇乜問題」。她認為,關的思維完全不符現今對警務要求的標準。會上另一委員、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則要求一名建制派議員跟他一起「以身試炮」。
民陣促監警會督促警方加快調查濫權警員的進度,並就警方擬購買3架水炮車或對示威者構成重大傷害表達憂慮。會後陳倩瑩說,委員關治平以巴黎學生反加學費示威、六七暴動和一次發生在50年代示威事件,作為武力鎮壓是在所難免的例證。

警擬購水炮車WaWe 10000。

「黃絲問題大過藍絲」

她引述關稱,「以前有啲咁嘅嘢,外國有啲咁嘅嘢」,警察執法用武力必然會有人受傷,認為開水炮好過開槍,「如果要喺開槍同催淚彈中間要有啲動作,我覺得水炮車冇乜問題喎」。關為建造商會榮譽會員及匯賢智庫理事。
他引述的部份事件未能查證,估計提及的包括1968年的法國五月風暴和數年前英國學生抗議加學費期間出動騎警驅散;而50年代著名的鎮壓事件包括委內瑞拉武裝政變和解放軍在青海展開鎮壓解放藏民。
此外,會上關又在民陣提出警察執勤時佩戴藍絲帶可能違反警察通例時稱,「黃絲問題大過藍絲」。而當民陣質疑警察使用過份武力,他又說電光火石間打到頭部,「你都證明唔到佢係有心」。
監警會主席郭琳廣回應稱,只是個別委員意見,強調監警會任何決定均有詳細和理性討論,認為委員有不同意見是好事。陳倩瑩指,雖然關稱是個人意見,但監警會是會考慮委員個人意見,故不能說與監警會無關。郭琳廣又表示,監察警隊購買裝備不是監警會職能範圍,但會主動向警方了解如何使用水炮車,以及研究外國使用的例子。
民陣副召集人楊政賢指監警會有法定職權預防警方濫權,監警會獲警方使用水炮指引後,應公開讓公眾參考。
■記者張婷婷

關治平

關治平會上爭議言論

• 「藍絲和黃絲差別唔係咁大,黃絲問題大過藍絲,藍絲支持執法、維持秩序。」
• 「室內或室外使用胡椒噴霧武力上冇分別,咁危急情況下,喺室內警員都要開槍,開槍都冇分室內室外。」
• 「危急情況、電光火石間,開槍制服疑犯本來打手、打腳,疑犯有動作郁咗變咗打咗個頭,警員都冇辦法㗎喇。用警棍,訓練話唔好打頭,危急情況下扑咗個頭,呢啲都冇辦法㗎喇,審死官,你都證明唔到佢係有心。」
• 「巴黎學生反加學費,啲警察都係騎住啲馬咁衝過去。67暴動警察用警棍,用完警棍用催淚彈,催淚彈用完用乜嘢,用木子彈,冇辦法㗎喇。最先用槍係57、58年時,用手提機關槍。以前有啲咁嘅嘢,外國有啲咁嘅嘢。警察有佢立場要執法,用親武力就一定有人受傷,如果要喺開槍同催淚彈中間要有啲動作,我覺得水炮車冇乜問題喎。」

資料來源:民陣召集人陳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