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就讀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及哈佛大學的美籍金融顧問聲稱,聽到爆破巨響便可減壓。飽受工作及家庭壓力的他除了透過科學實驗減壓外,更藉此建立親子關係跟子女一起做實驗,子女大感興趣。他更帶同女兒到西九龍中心,將混有潔廁劑及錫紙的樽裝礦泉水放在該處,讓其自行爆破產生巨響。法官昨指他雖無意傷人但行徑自私,法庭必須阻嚇以儆效尤,判囚10個月。
記者:陳美莉
被告Douglas Ng(52歲)在麻省理工取得化學工程學士,及為哈佛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由去年10月案發至今已還柙半年。他早前承認管有爆炸品罪,押後至昨日判刑。
被告的心理報告顯示,被告飽受家庭及工作壓力,聽到爆破巨響便能減壓,他亦試圖透過做科學實驗建立親子關係。
一年前他在網上看到美國小孩以乾冰等材料進行爆炸實驗,感到興奮,但為安全計再上網找資料,鑽研出以潔廁劑、錫紙及樽裝水製自爆裝置,更數度與子女在家中做實驗。
官斥行徑自私
事發前數周,被告帶13歲幼女到西九龍中心了解圓拱形天花設計,並計劃於事發晚重臨做實驗,以體驗圓拱天花帶來更響亮的聲響。惟當晚妻子情緒極差揚言「想死」,飯後被告帶女兒到西九龍中心上興趣班時,女兒哭道「你知媽媽很憂傷」,被告自感無能及無助,加上想𠱁女兒開心,終在失去判斷能力下犯案。
法官譚思樂指一般人就算對法律無知,亦明白管有爆炸品是嚴重罪行。被告擁有高學歷及光明前途,卻無力處理工作及家庭壓力,相信他礙於過往成就難於與人分擔。他指被告未有理會在商場爆破會影響公眾安全購物的權利,行徑自私。
譚官又稱網上有資訊教授製作簡單但危險性高的裝置,故必須判予阻嚇刑罰。他相信被告無意令人受傷,但被告確實在公眾地方進行爆破。被告聞判後輕輕皺眉,哭成淚人的妻子走到犯人欄前跟他說:「You should be strong. (你要堅強)」。
去年10月25日,被告在商場二樓放下膠樽後登上八樓,五分鐘後膠樽爆炸發出巨響。警方後來在八樓拘捕被告。化驗師證實膠樽內液體含鹽酸,混入錫紙後放於密封膠樽內約四分鐘便會因氣體壓力而爆炸。
案件編號:DCCC8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