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疑在金鐘添馬公園一處暗角被七警濫用私刑虐打,過程遭傳媒拍下,但警方至今未起訴任何警員。曾健超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聲明警方違法,並索取七警資料,高院昨開庭考慮是否受理。警務處處長一方指,披露七警身份會損害認人手續,而錄影片段「只見到黑色人影在做一些事」,仍要靠曾認人。但曾健超一方批評其中兩警在認人時非常不合作,拒絕睜開眼及站立,警方更提出要由警員出任戲子。
記者:梁偉強
曾健超昨掛黃絲帶穿西裝到庭,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代表,警務處處長則由資深大律師莫樹聯代表,公民黨余若薇、陳淑莊及社民連梁國雄均有到庭旁聽。
麥高義陳詞指,警方有理由懷疑涉事七警要為打人事件負責,才拘捕各人及將各人停職,但事隔六個月仍未檢控,辦事速度慢得難以理解,「如果是七個示威者打一個警察,不會六個月仍未上庭吧!」
警要求同袍做戲子
麥指,曾健超有憲法權利提出私人檢控及民事索償,沒有七警姓名便做不到,警方有責任向曾健超披露七警身份。對於警方聲稱披露七警身份會損害認人手續,麥回應指曾已認出其中兩警,不會再參與任何認人手續,認人不是檢控的先決條件。
麥又批評警方提出古怪要求,即列隊認人時要由警員出任戲子,曾健超在今年1月,是以面對面方式進行認人,當時兩警更非常不合作,拒絕睜開眼,也拒絕站立讓曾查看身高。麥認為,錄影片段已清晰顯示各人樣貌,只是不知各人身份,而曾面向下在地上被毆打,再做認人只是浪費時間。
至於警方稱交出七警身份會影響審訊結果,麥批評理由牽強,因為案件不可能由陪審團審理。
莫樹聯陳詞時指,錄影片段在遠處拍攝,環境非常暗,並不清晰,「我們只見到黑色人影在做一些事,但不知他們是誰」。對於曾健超聲稱被帶到「暗角」前,曾被一名警察以硬物毆打,莫說警方要知道那人是誰,不能控告全部七警。
擬提私人刑事檢控
莫又指,曾雖然批評認人程序,但他的認人確實有成果,不能說浪費時間,「有總好過冇」。警方仍會努力游說曾參與認人手續,不會放棄。麥則回應,「警方冇放棄曾,但曾已放棄警方」。
莫強調,本案是典型的民事索償案,法院不應批予司法覆核許可,法官聽罷陳詞後,押後判決,但表示會盡快頒佈書面判詞。
曾健超在庭外表示,事件不是他一人的事,涉及公民權利,對抗警察暴力濫權,「我哋覺得涉事警員需要負上刑事責任,我哋希望喺司法覆核過程攞到警員資料,如果最後律政司唔進行檢控,我哋可以保留權利,去進行私人檢控」。
曾又表示,他認出涉事兩警,因二人有份押送他返警署及落口供。
案件編號:HCAL1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