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者被指藏有辣椒油噴劑、𠝹刀及警棍等,共被控三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再訊。其中首被告陳耀成(33歲)獲撤控管有警棍,但控方未有在庭上解釋原因。律政司昨晚回覆稱,法證專家指涉事懷疑警棍是指揮棒,由於證據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故決定撤控。
陳耀成獲撤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三支警棍;他另被控管有一把摺刀及五樽內懷有懷疑辣椒油的噴劑。鄭偉成則被控管有一把(𠝹)刀及一樽懷疑辣椒油噴劑。控方稱初步檢驗後,辣椒油噴劑內含辣椒素及酒精,需時半年化驗以決定是否屬攻擊性武器。案件11月12日再訊。
案件編號:TMCC 601/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