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6歲男生被指於今年初兩次非禮同邨一名中六女生,包括伸手「捽」女生下體,女生事後報警將男生拘捕。他昨於觀塘裁判法院否認控罪受審,女生接受盤問時堅稱沒有認錯人,因「佢特別樣衰,樣衰到嚇人,所以特別認得!」
記者:蔡少玲
現年17歲的女事主在庭上供稱,今年1月16日放學回家,在慈樂邨多層停車場獨自進入升降機,她背部挨在升降機左邊牆身,身穿校服的被告楊楚康在關門一刻急步進入升降機,當經過她身邊時,用右手手掌「捽」她的下體兩下。事主大驚不懂反應,未幾升降機門再打開,被告搶先步出,經過她身邊時伸出左手有所動作,但她即時避開。
同月28日,事主放學回家途經慈雲山中心三樓便利店門外時,被告再次出現,並從她身後快步走上前,經過她身邊時用左手拍打她右邊大腿外側一下,然後加快腳步離開。事主未及反應,只能白白看着他離開,未料卻在寓所樓下大堂重遇他,看到他入升降機。她即衝前按住機門,大聲責罵他「摸夠未」,街坊上前詢問發生何事,其後報警處理。
辯方大律師盤問事主時質疑她認錯人,事主否認並稱被告的校服是藍色毛衣及深灰色長褲,並非同區學校的校服,她從未見過,故很有印象,加上「佢特別樣衰,樣衰到嚇人,所以特別認得!」被告聞言並無反應。
互委會主席:被告一家是「VIP」
事主又形容兩次案發見被告站立時總低下頭,狀甚沒有自信。審訊期間一直低下頭的被告聽畢,即時抬頭,惟未幾又緩緩低頭。
當日協助事主報警的女住客林淑明稱,自己是互助委員會主席,認得事主指控涉非禮的被告,並指被告一家是大廈的「VIP」,因男戶主常將雜物放置在走廊,滋擾其他街坊。案件下月15日續審。
案件編號:KTCC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