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強人李光耀離世,令人反思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當年制訂時的一些想法。一國兩制的構思,就是讓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由行政主導下的特首代表着香港行使自治權。只要中共能確保特首是他能信任得過的人,香港的管治就不會脫離一國兩制的界線。
但要確保這計劃行得通,首要條件是特首必須是中央能信得過的人,關鍵就在於特首的產生辦法。普選的爭議正是源於這點,中共不能放棄操控特首的產生過程。但這還不夠,特首還必須能主導香港的一切,任何在香港的政治力量,都不能威脅特首代表着中共的強勢。
這也是新加坡模式對一國兩制的吸引力。在之前的文章,我已指出在新加坡模式下,雖有選舉但長期是由單一的政治力量掌權。政府權力受到的制衡雖有限,但政府官員仍能做到廉潔及有效率。人民雖有一定程度自由,但卻不會用來反對政府。《基本法》所設立的政制雖與新加坡不一樣,但意圖其實近似,就是讓一股與中共關係良好、以特首為代表的本地政治力量長期執政,並把政治權力集中於特首,由他去掌控香港的一切。這也是第一任特首董建華的意圖,希望能成為香港的政治強人,為中央忠誠服務。
不說董建華根本不是李光耀那一類政治強人,即使李光耀來港當特首,他也未必可在港實行得到新加坡模式的管治。新加坡模式在新加坡行得通,不單是制度設計,也不止於李光耀個人的能力,更重要是在新加坡獨立後,李光耀成功在新加坡社會植入了他在多年後所推崇的亞洲價值。
簡而言之,如我在之前的文章說,亞洲價值可總結為社會整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人民順服權威、社會穩定及經濟發展優先於個人自由及民主權利、決策基礎是協商和共識而不是競爭和對立、政府的責任是改善人民的生活水準,但卻不一定要保障個人自由。我也指出因新加坡人願意信納亞洲價值,新加坡模式才能在新加坡行得通。
李光耀如何在新加坡培養出亞洲價值,與新加坡所處的獨特政治環境有關。這也是為何中共意圖通過一國兩制令新加坡模式的管治效果在香港出現必不能成功的原因,因為香港在回歸之時,港人的政治文化已與亞洲價值有很大差異。回歸後,港人的政治覺醒令這差距變得更大。
英國人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所實行的非殖化歷程,看似與新加坡的做法近似,把管治焦點放於經濟發展及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上。要發展經濟及改善民生,就要有廉政及法治,這些港英都能成功做到,這也與新加坡相似。新加坡是以建立政治權威來做到這些成果,但港英因是殖民政府,一方面在全球非殖化大潮下,另一方面在英國本身的民主傳統影響下,自知其管治權威不足,故容讓港人可享有相當大程度的自由,不敢宣示權威太多,而是盡量把管治非政治化。這與新加坡把一切納入政治中有根本方向的不同。
港人在港英時期雖長期不熱衷政治,對政治權利也沒太多所求,但因能實質行使很大程度的自由,已孕育了相當強烈的自由意識。這種意識不一定會用來挑戰權威,但已形成了一種不會輕易順服權威的港人性格。港人要求的就只是政府不要干預他們的生活,讓他們自由生活,大家就可相安無事了。新加坡則是凡事都要政府管才能做到事。
在回歸後,開始時的情況仍是如此。但兩件事令港人的政治文化起了進一步演變。一是董建華上任時希望大有作為,但亞洲金融危機卻令他難有作為。另一是董建華為建立強勢形象進行二十三條立法,但這觸及港人最重視的自由,反刺激起強烈的反彈,導致○三年的五十萬人大遊行反董反二十三條。港人逐漸明白不能只被動地要求政府不干預他們的自由,必須更積極去改變制度的基本遊戲規則,就是引入民主選舉,才能保證公權力不會偏幫大財團的利益,讓所有人可公平分享得到經濟增長的成果,及政府不會用這些權力威脅他們已享有的自由。○三年之後,港人所追求的,超越單純的經濟發展,更期望發展應是可持續的。港人再難接受協商式的政治決策模式,也更難接受政府由上而下的權威。挑戰權威的行動越來越多,但政治醒覺及參與的人,雖已大幅增加,數量及力度仍是有限。這方向已與中共想像新加坡模式那樣建立家長式管治越行越遠。
到了雨傘運動爆發,香港更出現了歷史性的時代覺醒,一個世代的人對民主的訴求變得更熱切和積極,並有了較以前強得多的承擔感。過去港人可能支持民主,但個人卻未必願意為民主付上太大的代價,多是期望其他人為他去爭取和付出。時代的覺醒就是更多港人願意為民主付上他更大的個人代價。港人政治文化的演進踏上了新的高度,與新加坡那一套更是變得格格不入了。
由殖民地時代到回歸初期、○三年七一大遊行至一四年的雨傘運動,港人的政治文化的演進,與亞洲價值已有了非常大的差距。若現在中共以為仍能以一國兩制引入類近新加坡模式的管治模式到香港,所產生的政治文化衝擊必會是非常強烈,結果只會是刺激更大的反彈和衝擊,如在○三七一及一四雨傘一樣,反會把香港的政治文化推得更遠離及更抗拒亞洲價值。
在雨傘運動之後,中共或許已看到真正出問題的,就是港人的政治文化。在未來幾年它所想做的,可能就是要對港人進行「文化大革命」,要把港人的政治文化扭轉過來,會用盡方法把新加坡模式賴以成功的亞洲價值植入香港社會。但中共必須知道,所有這些改造文化的工作都注定會失敗,因為時代的覺醒已在香港出現,一套與亞洲價值相反的雨傘價值已在香港誕生,並會在香港繼續生根、成長及結果。
雨傘價值可總結為:一、個人價值先於社會整體利益,只有在尊重個人尊嚴及合理的條件下,社會整體利益才能凌駕個人利益。二、人民不會盲目順服政府權威,只有經人民透過平等及公平選舉產生的政府,才能享有管治的正當性。三、個人自由及民主權利必須與社會穩定及經濟發展並存。四、決策必須符合公平競爭的原則,而公平的原則不能為了要達成共識而被無理犧牲。五、政府的責任不單是改善人民的生活水準,也要保障個人的基本權利。
雨傘價值未必完美,且在全球化下及香港的政治處境繼續演變,未來會演進變成怎樣,變得更偏激,還是變得較包容多元,現也難預知。但可以肯定的是,香港絕對不會出現新加坡式的亞洲價值。
戴耀廷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佔中發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