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級偽術:給「員工」的信? - 彭瑪莉

七級偽術:給「員工」的信? - 彭瑪莉

搶答時間:假設你是企業高層,在必須爭取輿論支持的剎那,時間無多,內容敏感,不想開記者會、不宜發新聞稿、又不適合做閉門吹風會,仲可以點?
登登登凳……答案是給全體員工寫個電郵吧,一於在email盡訴心中情,只要貴公司的確在風眼之中,你的一言一行正被全城關注,信我啦,5分鐘後,你的電郵內容就會落到記者手上,明天堂而皇之出現各大媒體。
別問Mary是因為公司內必有內鬼,抑或記者委實神通廣大,還是貴公司公關有辦法,唉,誰又是省油的燈,這種伎倆,你懂的!
不知從幾時開始,給「員工」的信彷彿已成為「事件補充資料」的同義詞。在正稿以外,有甚麼資料基於種種因素,是不宜「正式」對外發放的,但又真係好想有個渠道話畀公眾知,好多機構會選擇整封信畀員工,好聽啲就話冇理由不第一時間向自己人交代,事實上,如此這般外銷「內需消息」,少點包袱,減輕顧慮,記者又當bonus,不失為上策。
所以,巿建局譚小瑩那封給同仁交代自己「與市建局主席在理念、使命和方向上有根本分歧」的信,到底主要想畀員工看,還是其實把離職理由借此公告天下,大家自己判斷好了,嗯,佢仲順手煮某君一鑊,話「我認為,將市建局定位為發展商,或者為發展商提供土地的收地經紀,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出手不算不輕。
不過人算不如天算,本來尚有剩餘炒作價值的新聞,竟然遇上亞視那齣自掘墳墓的鬧劇,一下子無以為繼,所以話,危機時最可靠的朋友,除了為你仆心仆命的公關,仲有別的公司更大鑊的危機呀!

彭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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