膝撞警員反東北發展者守行為

膝撞警員反東北發展者守行為

【本報訊】立法會財委會去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撥款,多個團體在立法會外示威,警員設置封鎖線,一名補習教師在警員後方出現,拒讓警員檢查背囊,被帶上警車時用膝蓋撞向警員令其胸骨骨折,遭拘控阻差辦公。他昨獲准簽保守行為,裁判官指他應感到慶幸,因罪行最高可判監兩年,且不得緩刑。
被告黃郁善(26歲)原被控阻差辦公及拒捕兩罪,控方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表示不提證供起訴。
案發於去年6月27日晚,警方在金鐘龍匯道與添美道交界設置封鎖線,被告以T恤蒙面及戴上太陽眼鏡在封鎖線後出現,並按警員要求出示身份證供查閱,但拒讓警員檢查他的背囊。控方指警員四度警告叫被告合作否則會被捕,被告拒絕就範,被警員帶上警車時不斷掙扎,用膝蓋撞向警員胸部,終由另外四名警員制服。控方稱,警方將整個經過攝錄下來。

受傷警胸骨折

被告在警誡下起初保持沉默,其後補充稱並非刻意阻差辦公,只是希望警員先交還身份證,才讓警員搜背囊。警員其後感到胸部疼痛,遂到醫院求診,證實胸骨骨折,獲發九日病假。辯方昨指被告已深感後悔,向受傷警員致歉。裁判官李紹豪判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兩年,另付500元堂費。
案件編號:ESCC3972/14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