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議會商取消「建議」小費額

旅議會商取消「建議」小費額

【本報訊】旅遊業議會今討論取消「建議」旅行團小費額,由旅行社自行決定,料最快6月生效。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早前和競委會開會獲提醒由議會向旅行社建議服務費上限金額的安排,可能牽涉合謀定價。為免違法,希望短期內將取消建議金額的做法,但同時會要求旅行社必須在旅客報團前,清楚列明所有費用,例如在行程表上寫清楚小費是否包在團費之內或小費金額多少,以保障消費者。
董耀中說:「將來旅行社寫到明要畀就畀幾多,需要畀就畀,唔需要畀就唔畀,寫得清清楚楚,大家反而冇拗撬。」他解釋,當初決定建議小費金額上限是希望市場穩定。

旅行社自訂或納入團費

外界擔心由旅行社自訂小費收取方法及金額,部份或會將小費納入團費,小費變相成為必須支付項目,令外遊支出增加。不過,董耀中說,由旅行社各自定價,也會有多點競爭,有不同金額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
縱橫遊執行董事袁振寧表示,6月1日後,會統一所有旅行團的小費金額,初步考慮約為100至120元每天,如有爭議拒付,經領隊滙報由公司跟進。「客人如果覺得服務唔好,堅持唔畀,我哋都有指引畀番領隊,唔可以夾硬」。他表示,會繼續在行程尾段才收取,與團費分開收取,可讓客人知悉各項費用。
■記者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