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警長案官籲高登仔「唔好做宅男」

恐嚇警長案
官籲高登仔「唔好做宅男」

【本報訊】20歲「高登仔」不滿警長去年佔領運動期間拖行示威者,憤而在高登討論區貼文指黑道人物出資60萬元買起警長女兒的「一手一腳」。高登仔認罪,裁判官考慮他因情緒問題才犯案,昨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期望他能踏出住所,「唔好做宅男」。而高登仔得悉獲歸還電腦,可取回「另一個他」,感到喜出望外。
在大學讀工程系三年級的被告湯偉樑(20歲)早前承認有犯罪意圖取用電腦罪。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自幼患上自閉症及語言遲緩,3歲仍未能正常說話,需到提供特殊課程的幼稚園上課。

裁判官判湯偉樑180小時社會服務令。陸羽平攝

辯方稱電腦是另一個他

辯方續稱,被告自小與別人出現溝通障礙,及至佔領運動發生,由於意見互有衝突,他不能向雙親及同學傾訴感受。被告被捕後出現抑鬱、焦慮及失眠,甚至有輕生念頭,現接受心理治療。當裁判官下令將被告的電腦歸還後,由於電腦是另一個他,令他喜出望外。被告現自知闖禍,願努力改過。
裁判官梁榮宗指出,維持有效率及予人信心的警隊是香港繁榮安定基石,無人可用言語或肢體傷害警員。本案案情嚴重,本應判監,但了解被告本人的精神及心理出現問題,令他與其他人溝通出現障礙,影響其判斷,當時不諳所犯會造成惡劣後果,加上他已顯示悔意,承諾不會再犯,家人亦會留心照顧他,故他今次犯案可算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梁官又表示,被告明顯需要幫助,故決定判他社會服務令,令他離開住所,「唔好做宅男」,與其他人一齊參加義工勞動,體驗生命意義。被告須依感化官指示上學、讀書,亦須接受心理醫生治療。
案情透露,警長吳錦昇去年10月18日在旺角拉扯示威者上車,被市民拍片,高登討論區流出警長女兒的照片、學校及電話,被告翌日貼文,指「收到風黑道有人出60萬買吳錦昇個女一手一腳」。警長獲同僚告知有關貼文後通知上司,警方調查該賬戶的電郵地址,根據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的記錄,該地址曾由被告使用。
案件編號:ESCC4436/14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