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飛來橫禍的陳慶強是一家經濟支柱,意外後他被迫截肢保命,一家陷入困境。他坦言:「個司機我又唔識,無仇無怨,我估佢都唔想,但嬲就一定嬲佢!」家人亦考慮向肇事的姓葉私家車司機(38歲)索償。大律師陸偉雄指,同類交通意外,警方會調查刑責,但傷者亦可入稟法院向肇事司機民事索償,追討因意外導致身體永久傷殘、醫療手術費及心理精神受創的賠償。
他提醒,民事訴訟有期限,一般是申索意外發生日起計算的三年內。若要避免一旦肇事司機提出抗辯理由以減少賠償金額或拖延官司,傷者可待警方完成調查或檢控程序後,根據審訊期間警方所透露的有關交通意外調查細節,以此向肇事司機索償可能更有把握。
他指若傷者經濟困難,可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應急。如傷者取得賠償金,便須扣除交還。
■記者莫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