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再有人因佔領事件被票控。學生覺醒前成員張俊豪昨日收到法庭傳票,指他於去年11月25日旺角清場期間,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違反香港法例,下月4日需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由於被告人未成年,父母或監護人需陪同出庭。
張俊豪回應指,從不認為當日在旺角有任何舉動涉及阻礙公職人員,今次為政府再一次的打壓,強調絕不懼怕。
15歲的張俊豪昨將傳票上載facebook,當中列明有人提出告發,指他於旺角清場當日,在亞皆老街近彌敦道交界處,抗拒及阻礙公職人員詹鳳玲及關錫南執行公務,違反了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3條,下月初上庭。有關罪行最高可被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
父母早預料遭起訴
張俊豪接受訪問時表示,當日只在現場「叫咪」詢問執達主任清理障礙物的範圍,其間並無與他們有任何身體接觸,亦無阻礙他們執行職務,對於今次被起訴不會懼怕,「冇做過唔會驚,既來之則安之」。
至於本年初不起訴他刑事藐視法庭罪名,如今卻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他質疑是政治檢控,只為嚇退他不再抗爭。
他補充,近日黃之鋒等人均被起訴,父母已經預料他也會有份,「冇我份佢哋先意外」,故未有感到特別擔心。他已聯絡義務律師協助,屆時會由父親陪同上庭。
■記者嚴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