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佔領期間遭警毆打now工程員申私人刑事控警

追究佔領期間遭警毆打
now工程員申私人刑事控警

【本報訊】now新聞台工程人員李小龍去年在旺角採訪佔領運動期間,一度被警方控告襲警,更疑遭警員毆打。他前日正式向法院申請私人刑事檢控,以《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追究涉事警員的刑責,是去年佔領運動後首宗透過私人刑事檢控方式控告警員案件。代表律師陳惠源稱,事發後李小龍已即時向警方報案,但警方遲遲未有行動,才無可奈何提出私人刑事檢控。
記者:譚靜雯

李小龍

歷時79天的佔領運動,被部份市民質疑警員違反指引,如佔領示威者被警員毆打、被警棍扑頭致血流披面,新聞工作者在採訪期間也被警員粗暴推撞、遮擋鏡頭,甚至亂扣罪名。
其中now新聞台工程人員李小龍去年11月25日,在旺角採訪佔領運動期間,突然被警員拉走他手上的鋁梯,被指涉嫌襲警,遭多名警員制服在地上,他感到有人多次踏他的頭,最後頭及身體多處受傷。

曾表明記者身份

李小龍當時稱身上有佩戴記者證,更曾多次高呼自己是記者,但未有人理會。警方當時指李涉嫌以鋁梯襲擊警員,將他拘捕,扣查他超過24小時,之後獲無條件釋放,他之後亦報案投訴被警員毆打,要求警方就數名警員的行為作刑事調查。
李小龍前晚正式向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出私人刑事檢控的申請,以《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追究涉事警員的刑事責任。
李小龍代表律師陳惠源表示,當晚李已即時向警方報案,並持續向警方提供資料,希望警方調查及檢控,但警方一直未有任何行動,才無可奈何提出私人刑事檢控,向涉事警員追究刑責。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日出席警校畢業禮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強調無論是甚麼個案,即使是投訴警察的個案都會專業及認真處理。now新聞台副總裁鄭麗矜就表示,李小龍是以個人身份提出私人刑事檢控,作為同事表示支持,但案件的訟費由誰支付,她則不予置評。李獲釋當日,now新聞台曾經表示,相信事件仍未結束,會繼續向該名員工提供協助。

陳玉峰弟獲撤控

李小龍今次向法院申請私人刑事檢控,是佔領運動首宗透過私人刑事檢控方式控告警員事件。今年1月也有兩名市民入稟高等法院,指去年11月底途經旺角「鳩嗚」現場時,分別遭警員毆打甚至非禮,認為警方行動違法及侵害人權,入稟高院向警務處處長及相關警員追究,各索償至少1,000萬元,案件已排期今年7月9日開庭,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此外,佔中秘書處義工陳玉峰胞弟陳白山被指盜用鄰居WiFi上網,登入facebook邀請他人非法集結,被控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案件上月審理,控方因證據不足而撤控。陳白山當時表明,會向政府提出索償9.5萬元,期望成為其他因佔領行動被胡亂拘捕而蒙受損失者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