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佛社350萬 前主席判社服令

騙佛社350萬 前主席判社服令

【本報訊】僑港潮州普慶念佛社有限公司前董事兼主席趙世昭,4年前替佛社購置物業作投資時,聯同友人先以3,600萬元購入花園街地舖,再抬價以3,920萬元轉售予佛社,令佛社損失350萬元。趙被裁定串謀詐騙及欺詐兩罪成,但因早已全數還款,且檢控有延誤,昨被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官指非精心策劃

辯方在區院求情時稱,69歲被告獲多名佛社董事局成員撰寫求情信,讚揚他一向正直、善良及對長者無微不至,打理佛社頭頭是道,又指被告替佛社投資的10多年間,令佛社資產由40萬元升值至4,000多萬元。法官判刑指被告犯案手法簡單,非精心策劃,接納他過去貢獻良多,並助佛社投資賺錢,決定判以社會服務令,並下令禁止他擔任公司董事7年。控罪指被告於2011年至2012年3月犯案,普慶念佛社於案發時是註冊的非牟利慈善組織。
案件編號:DCCC691/14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