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男上訴失敗收監

襲警男上訴失敗收監

【本報訊】去年6月13日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撥款,其間一名示威者在立法會地下大堂襲擊兩名混入人群的便衣警員,包括一名遇襲後始出示委任證的高級督察。他認罪後被判囚27天,獲准保釋上訴,惟昨日遭駁回上訴,須即時入獄。法官指任何人都不應以暴力方式表達訴求,法庭不會坐視不理,會作相對懲處。
上訴人伍華漢(27歲)於今年初承認兩項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其代表大狀昨在高院稱案發時場面混亂,上訴人因呼吸困難才一時鹵莽犯案,受襲警員傷勢不嚴重,希望法官考慮上訴人認罪有悔意,並已找到新工予以減刑。
法官彭偉昌不同意判刑過重,認為原審裁判官張君銘判刑時已作全面考慮。彭官續稱上訴人主動衝擊造成混亂,因情緒激動而犯案說法不合邏輯。
案件編號:HCMA78/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