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劉婆婆和兒子侯太樂雖贏了官司,但沒為此高興,侯太樂為未能取回土地使用權感不快,形容侯志強表面輸了官司,卻可使用農地作後花園、泳池和車路,實質是「贏咗」。劉婆婆昨稱「有錢都唔及我賣菜咁開心,我𠵱家坐喺屋企喊,百幾萬好架勢呀?我賣(菜)7年都賺到啦!」她稱為農地之事,已激得患上心臟病,過去多年看病已花很多錢,其餘損失按日計也近千元。
其子侯太樂則指「只係想攞番塊地嘅使用權」。他稱當初興訟已明知因為並非業權人身份,官司不易打,但仍力爭將土地還原成農地,判決結果亦如所料。他於審訊期間曾供稱,2011年中報警投訴傾倒泥頭之事與侯志強有關,一個月後遭人斬傷。他強調絕不會搬走避開對方,「咁啲人咪越嚟越惡?𠵱家已經打橫行啦!」
但有村民認為判決不公,更支持村長侯志強上訴,並指應取消逆權侵佔的法例,「種幾棵樹就告人攞百幾萬走,咁咪好着數!」
■記者蔡少玲、羅日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