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亞視及執行董事葉家寶因拖欠21名員工及前員工薪金近80萬元,昨再各被票控64罪。其中亞視認罪,被判罰款69萬元,需於兩個月內繳交,是歷來違反《僱傭條例》下欠薪的最高判罰。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指,如亞視不能運作,「早啲結業好過勉強維持,然後欠薪」,又指本案的罰款相較亞視的每月開支而言微不足道。
記者:林綺琪
控方指,本案中亞視拖欠21名員工去年8月至今年1月的薪金,涉款79.38萬元。連同早前的傳票,亞視及葉家寶各共被票控102罪,牽涉24名員工被拖欠去年7月至今年1月的薪金,涉款共約113萬元。此項控罪每罪最高刑罰為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但由於亞視是公司,故監禁刑罰並不適合。葉家寶昨否認在其同意、縱容及疏忽下造成亞視欠薪,其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與早前的欠薪案件一併作預審。
劉瀾昌:係罰埋我哋
亞視昨由高級副總裁劉瀾昌代表,亞視沒有聘請律師。他求情時稱,「公司非常清楚明白,按時出糧係天經地義」。他指亞視現時已向員工全數支付控罪中的欠薪,另付8厘利息,今年的2、3月亦有按時支薪。
劉瀾昌又坦言,現時亞視陷入困境,因為主要投資者在輸掉官司之後,已不再向公司注資,「惟有想辦法自救」。而亞視是有58年歷史的電視台,「唔想簡簡單單咁結業」,仍想為市民製作免費電視節目,「做到幾長得幾長」。
劉又指,變賣公司資產對公司的傷害很大,但為了不想對員工造成傷害,終在「兩極之上,二取其一」,變賣資產支薪給員工,公司現時正籌備4、5月的薪金。劉又謂「罰公司係罰埋我哋所有人,對員工未來嘅薪酬會有好大影響」,故望法庭能輕判,並給予時間繳交罰款。
惟馬官指,亞視員工「又唔係高人工」,部份職位僅月薪7,000、8,000元,即使是工作多年的工程師、編輯的工資亦不高,亞視應優先處理欠薪事宜。他亦不認同劉瀾昌「罰公司係罰埋我哋所有人」的說法,如有需要,亞視應變賣資產,「應該早啲安排,唔係欠咗薪先做」。
亞視早前承認38項同樣傳票控罪,涉拖欠去年7至11月薪金共約33萬元,公司認罪後被罰款38萬元。劉瀾昌昨表示已繳清該筆罰款。
案件編號:STS2114-17、2352-2455、2870-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