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傾倒泥頭的涉案農地位處豪華村屋屋苑「金鼎湖畔」的出入口,地產代理萬振成因購地不果,便出動泥頭車大肆破壞強行收地。這種「先破壞後發展」的手法在新界常見,有環團批評政府拖延執法。
僅四宗成功檢控
涉案農地剛好在金鼎湖畔前,萬當年欲購入地皮築車路,但由2,000元出價至2萬元均被拒。有4座村屋的屋苑現時已建成,原本農地位置已成為車路、花園及泳池;入口處石牌刻有「金鼎湖畔」四個字,下面印章刻有侯志強的名字。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指,非法傾倒泥頭多見於欲發展的鄉郊地,部份地主為求「先破壞後發展」,容許在名下農地傾倒泥頭,以便日後以保育價值降低為名申請發展,如南生圍山貝村濕地緩衝區早前有人非法填塘,政府僅發警告及還原通知,沒按法例罰款,其後業主申請在上址填塘竟獲批。由2012至2014年,環保署收到在私人土地上非法堆填的投訴分別有101宗、121宗及170宗,但成功檢控個案僅4宗。
■記者林偉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