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前顧問:霸王回應「行貨」

《壹週刊》前顧問:霸王回應「行貨」

【《壹週刊》涉誹謗案】
【本報訊】中草藥洗髮水生產商霸王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昨在高院續審,《蘋果日報》副社長、時任《壹週刊》內容顧問的張劍虹(圖)接受辯方律師覆問。張形容霸王就洗髮水含致癌物二噁烷的回應是「行貨」,沒提出回收產品或減少二噁烷含量,否則文章內容及標題或會大幅修改。
對於法官詢問,澳洲及美國等地,有研究顯示更高水平的二噁烷也屬安全,是否應讓讀者知道,張同意將那些資料列出會更加詳盡,但不認為會嚴重影響整篇文章。他指傳媒要看回應的重點是甚麼,不必將回應統統刊登。

總編輯稱曾提點記者

《壹週刊》總編輯李志豪接受霸王律師盤問時指,涉案報道的標題「霸王致癌」,比記者所起標題「霸王含致癌物」簡單,「讀得順啲」,意思也差不多,故採納前者為題。李不記得是誰提議此題,亦否認是為了吸睛、煽情及更爆炸性而選用。
霸王律師指涉案記者沒就涉案報道跟李作任何交流,李解釋沒正式討論,但在茶水間遇上有交談,曾提點她小心處理。
涉案報道沒有成為封面故事,霸王律師指按李的證人口供,是因編輯會上很多人稱不知霸王是甚麼,李同意這是原因之一。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屆時會計專家會講述霸王的損失。
案件編號:HCA1109/10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