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動全球的美國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在事發近兩年後,於上月4日開審,至前日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裁定,21歲疑犯焦哈(Dzhokhar Tsarnaev)30項控罪全部成立。陪審團之後要決定判焦哈死刑抑或終身監禁。
波士頓地方法院職員花了25分鐘逐一讀出30項罪名成立,包括串謀及使用大殺傷力武器,當中17項罪行可判死刑。身材瘦小、蓄短山羊鬍子的焦哈站立聽着一句又一句的「罪名成立」,雙手互握,身子不時動來動去,但面無表情。旁聽席有不少受害人和家屬顯得激動,其中最年幼死者、8歲男童理查德的母親伸手抹淚,父親則跟檢察官擁抱,檢察官稱滿意裁決。
案發在2013年4月15日波士頓馬拉松賽跑,終點線附近兩個壓力煲炸彈爆炸,造成3死264傷,死者除理查德外,尚有一名29歲女子及23歲中國留學生呂令子。
案發後三天,當局發佈焦哈與兄長塔梅爾蘭(Tamerlan Tsarnaev)照片。翌晨塔梅爾蘭在逃亡時中槍,復遭焦哈駕車輾過身亡。同日傍晚焦哈被發現藏身民宅後園的小艇內,與警駁火後落網。焦哈逃亡期間另外擊斃了麻省理工學院一名校警。
焦哈被判罪成可說毫無懸念,事關案件上月4日甫開審,辯方律師克拉克(Judy Clarke)就採取「保命」策略,開門見山指焦哈確實涉案,但強調他是受到比他大七歲的兄長影響,兄長是主謀,焦哈只是從犯,務求令他免受死刑。
證人憶述為救幼女放棄兒子
克拉克陳辭時指出:「要不是塔梅爾蘭,爆炸根本不會發生。」她並且不斷提醒陪審團案發時19歲、還在求學的焦哈是「孩子」、是「少年」。
檢控官則力證焦哈和兄長是責任均等的同謀,以及描繪兩人的冷血暴行,令到馬拉松終點線變成殘肢遍地、硫磺與頭髮燒焦氣味刺鼻的人間地獄。92名證人分15天作供,逐一講述自己受傷斷肢、或目擊親友喪命的震驚悲痛。
其中喪命男童理查德的父親,憶述當日要作出拋下身受致命重傷的兒子、去為炸斷了腿的6歲幼女求助這個令他心碎的抉擇。控方並提出許多確鑿罪證,包括焦哈將炸彈背包放在理查德附近的影片。
幾乎沒盤問過控方證人的辯方律師,只傳召四名證人作供,集中火力向陪審團證明塔梅爾蘭才是主謀。辯方提出的證據,包括電話通話紀錄顯示塔梅爾蘭採購炸彈材料時,焦哈人在校園。
對於控方指出焦哈兄弟倆的電腦都有宣揚回教激進主義的文章和影片,辯方反駁是塔梅爾蘭下載後傳送給弟弟;更提出兄長的電腦有「雷管」等與案相關字眼的搜尋紀錄,但焦哈的電腦紀錄則顯示他大都是上社交網站。最重要是,從炸彈碎片只套取到哥哥的指紋。克拉克強調:「炸彈是塔梅爾蘭造的。」
17項控罪可判死 下周量刑
有資深律師指,陪審團商議11小時後才得出決定,足見他們沒先入為主,而是有仔細審視證據,才作出決定。隨着焦哈的罪名全部成立,量刑審訊會在下周展開,控辯雙方會展開新一輪傳召證人程序,陪審團將要決定焦哈的命運。雖然麻省已廢除死刑,但這宗是聯邦案件,焦哈30項控罪有17項可判死刑。不過,判處死刑的決定必須獲全體陪審員一致同意,否則焦哈將被判終身監禁。
美聯社/路透社
波馬爆炸案事件簿
15/04/2013 波士頓馬拉松終點位置發生炸彈爆炸,造成3死264傷
18/04/2013 FBI通緝涉案的兩名疑犯塔梅爾蘭和焦哈後,兩人槍殺麻省理工學院一名校園警察,騎劫一輛汽車
19/04/2013 兩人與警員爆發槍戰,塔梅爾蘭被擊斃,焦哈乘亂逃走,警方最後在波士頓巿郊沃特敦一個後園的小艇拘捕焦哈
22/04/2013 焦哈被控使用大殺傷力武器
27/06/2013 焦哈被控30項控罪,但他否認所有控罪
18/12/2014 焦哈首次上庭
04/03/2015 案件開審,控方傳召了92名證人
08/04/2015 陪審團經過11小時商議,一致裁定焦哈所有控罪罪成
資料來源:美聯社/德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