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吉野家高級經理涉無牌管有槍械,案件昨再度提訊。控方昨修定及新增多項控罪,揭露他曾涉嫌在旺角吉野家分店內無牌管有子彈,並在全港多個地方如赤鱲角及油塘等地企圖無牌管有槍械。案件將轉往高院審理,經理繼續還柙候審。
被告黃建偉(38歲)現合共面對兩項無牌管有子彈及槍械罪,及3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指他分別在去年6月28日、7月3日、7日及9日,於旺角吉野家分店、其黃大仙沙田坳道住所、赤鱲角空郵中心派遞局及九龍特快專遞運作中心內犯案。據報道稱,警方曾在調查期間發現6個寄給被告的包裹中藏有槍和子彈,並搜出其家藏有5支真槍及27支大火力氣槍。案件押後至5月15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提訊,稍後轉往高院審理。
案件編號:TWCC1918/14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