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多名中大學生周日(5日)到西貢灣仔露營,在西營地草地搭建木架舉行營火會,火舌高達4米,有在場露營人士指火源與周邊樹木及營地甚近,擔心引發山火,而活動照片在facebook曝光後,亦引起網友狠批。漁護署稱指定露營區准許生火,但提醒若燒着周邊植物將觸犯法例,可判監或罰款。中大聯合書院回應會聯繫籌辦學生了解事件。
涉事活動由中文大學聯合書院湯若望宿舍學生舉辦,取名為「湯火燎聯」,在fb開設群組講述活動詳情及上載合照,參加者上周六由學校出發至西貢灣仔西營地,留宿三日兩夜,其間有營火會,惟相關網頁昨突被刪除。

與營地相距五米
讀者何先生指,他周日與朋友在當地露營,晚上九時半看到西營地火光熊熊,上前看到一大班穿着湯火燎原制服的中大學生,圍着一個燃燒中的木架跳舞,火舌高達4米,狀甚嚇人,他擔心會波及周邊大樹,或與火源相距僅5米的營地。
記者昨再到場視察,發現西營地草地殘留木炭碎屑,並有部份木方未帶走。有露營人士稱每逢暑假便有大學生到場辦營火會,認為現場有露營守則告示牌指明只在指定燒烤爐生火,不宜在營區草地上舉行營火會。
有網友在一個fb露營群組轉載當日中大生叠起木架準備起火的照片,即引起熱論,有網民留言批評:「一時失火就大鑊!」亦有人斥:「都讀到高等教育,點解小小保育郊野知識都冇?」
燒着植物可判囚
中大專業進修學院社會科學及教育學部總監崔日雄指出,營火會在大學屬普遍活動,但最好宜在指定營區舉行,確保顧及學生自身安全及不破壞環境的情況下進行。
漁護署回應指西營地准許生火,但須格外小心,若沒合理措施防止周邊植物被破壞,有機會觸犯《林區及郊區條例》,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一年。中大聯合書院回應會聯繫籌辦活動的學生了解情況,提醒學生校內或校外活動須注意安全及遵守規則。
■記者洪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