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
P牌鐵騎士逃避警方追截,涉嫌危險駕駛等四罪,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危險駕駛屬嚴重的道路交通違例事項,可令駕駛者被扣10分,換言之涉事司機一經定罪,其P牌會即時被取消;而法官亦可以頒下命令,禁止司機在一段時間內不可再考牌。他直指:「今次涉事嘅司機都幾大劑,相信法官會重判佢。」
根據規定,電單車新牌仔在考獲牌照首年內,要在電單車掛上P牌,不可載客;且即使在車速限制超過每小時70公里的路段行駛,亦不得超過每小時70公里的車速,而在公路上也不可以行快線。而P牌持有人在暫准駕駛期間,如觸犯一次輕微道路交通違例事項(可令駕駛者被記3分或5分的違例事項),其暫准駕駛期須延長6個月。但觸犯一次嚴重事項(可令駕駛者被記10分的違例事項),或觸犯兩次或以上輕微事項,其暫准駕駛執照會即時被取消,要重新考牌。
■記者劉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