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生六記》的隱名 - 賀越明

《平生六記》的隱名 - 賀越明

曾彥修先生高齡謝世前不久,出版了《平生六記》,憶述親身經歷的政治運動:鎮壓反革命、土地改革、「三反」、「肅反」、反右派和「四清」。薄薄的一本,所記雖屬私人回憶,但他先後任職地方或中央的新聞、出版單位,層面較高,內涵厚重。其中第三節《鎮反記慎》與最末的《反右記幸》,是描述不同時間、地點和鬥爭對象的兩大政治運動,卻因一位政法系高官而或明或暗有了關聯。
一九五一年四月的一個夜晚,南方日報社接到省公安廳緊急通知,稱翌日在廣州處決一百四十多名反革命罪犯,要求在報上公佈並配合宣傳。但罪犯名單及每人僅兩三行字的罪狀,令報社頗感為難:沒有任何宣傳資料,無法寫社論;一次處決這麼多人,在解放不久而又鄰近港澳的新區,如何使民眾接受?要處決的人犯除少數罪行比較清楚外,很多都含混不清。
身為社長的曾彥修打電話,向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第一書記葉劍英反映。隨即,分局和省府的領導連夜開會研究,分局社會部部長兼省府XX廳長一再強調,大鎮反是毛主席、黨中央抓的,廣東已經晚了,有一千多人參與這次行動,此事已難以更改。曾彥修列席陳述報社的意見,堅決擁護黨中央的指示,要大張旗鼓地宣傳,但材料要清楚,罪狀要明確。那位主管指着一位處長帶來的兩個麻袋,稱材料都在這裏。葉劍英和其他領導都支持曾彥修的意見,迫使他當場下令停止執行。可是,他對此事耿耿於懷。
到一九五七年「反右」,時任人民出版社總編輯的曾彥修為保護下屬,挺身充數,成為《人民日報》點名的第一個「黨內右派」。那位主管早已升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動用權力跨領域部署了一場公審曾彥修的大會。在出版社大院集會,執行主席一開始就宣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的XX司長代表XXX副總檢察長發言,控訴『右派』分子曾彥修在廣州的罪行」。司長即當年提了兩麻袋材料的那位處長,「控訴」他作為南方日報社社長,拒絕為轟轟烈烈的「鎮反」運動宣傳,還公然包庇該槍斃的反革命罪犯,犯下了不可饒恕的嚴重罪行,必須予以嚴懲!曾彥修隨後請求發言獲准,詳盡講清了事實真相,大會就此收場,公審不了了之。
書中二「記」都提到那位高官,卻始終沒有寫出大名,有的地方還用XXX替代。這不知緣於老先生心存恕道,還是出版社清規戒律。其實關心時政的老廣東都知道,五十年代初執掌政法大權而後調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者,譚政文也。這位從紅軍時期即從事保衛、情報工作的老革命,早於一九六一年底病故,惟迄今涉及還需「為尊者諱」。年輕人讀及這類隱名的回憶文字,還真要有「打一個人名」的猜謎本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