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暫委裁判官再涉偷客戶錢

前暫委裁判官再涉偷客戶錢

【本報訊】前暫委裁判官、曾任職事務律師的唐汝駿去年承認偷竊律師樓及客戶共2.7萬元,被判監後上訴,獲改判緩刑,他昨再因涉嫌在任職律師期間偷取另5名客人共4.4萬元而被控告,無律師代表的他在庭上否認5項盜竊罪,押後下月預審。
報稱無業被告唐汝駿(68歲)被控在2010年3月至去年1月,盜取5名客戶分別1,000至3.6萬元。唐去年承認盜竊等罪判囚半年,數月後就判刑上訴。其代表大狀當時指唐因要供兒子讀大學,及有前列腺問題需巨額手術費等,承受巨大壓力下犯案,他上訴得直減刑至4個半月並緩刑一年。
案件編號:ESCC979/1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