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八旬婦買羊胎素  顧問脫罪

逼八旬婦買羊胎素  顧問脫罪

【本報訊】透過疲勞轟炸方式令顧客同意消費,似乎是威嚇性營業行為的常見手法。海關去年首次以對消費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檢控一名美容顧問,指控她強迫近八旬老婦購買總值3.1萬元的羊胎素及美容儀器。她雖然獲判脫罪,但遭裁判官批評其花言巧語的營銷手法。
患上柏金遜症及糖尿病的79歲陳婆婆在前年7月,到旺角一美容中心向顧問黃榮珠(26歲)索取生日禮物時被帶入房,又以核對地址為由取去其身份證及信用卡。

官倡設冷靜期

她被困房內三小時後「碌卡」購買羊胎素等總值3.1萬元產品,兩日後她要求退款不果後向海關投訴。
主審裁判官指消費者接受推銷員的小恩小惠,繼而在半推半就下購物,此情況難在刑事檢控中入罪,政府如有意保障消費者,應設購物後冷靜期。按法例,違反上述罪行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