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積犯出獄不久相約再犯案,竟大膽企圖爆竊旺角警署對面一間診所,惟未得手便遭埋伏警員拘捕。二人的代表律師昨列舉案例,指二人未能撬閘進入診所屬罪責較輕,但法官謂:「出面啲人話醫生係星球人、月球人,即係一個星期或者一個月賺一球(100萬元),如果話爆竊診所冇咁嚴重,你似乎睇小咗啲醫生!」
記者:樊素心
有78次案底的首被告陳子良(45歲)以往曾三次干犯爆竊罪,而次被告武玉修(又名胡玉修)(28歲)則有10次盜竊案底。他們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企圖爆竊罪。辯方指首被告於深圳任職廚房工人,地盤工人次被告月入8,000元,因經濟拮据犯案。二人同於去年6月刑滿出獄。
獄中相識 相約犯案
案發去年8月8日晚11時許,首被告在太子道西117號陳溢明醫生醫務所門口徘徊,一度嘗試干擾控制診所鐵閘的電掣箱,因形迹可疑遭警員監視。午夜12時許,次被告攜同鐵筆到場,首被告用六角匙開啟捲閘。正當二人欲用鐵筆撬開鎖住玻璃門的鐵鎖時,埋伏警員即上前拘捕二人。
首被告在警誡下稱,覺得爆竊診所較容易而犯案,他打算與次被告平分贓款。據悉,兩名被告在獄中相識,警方收到線報後在診所外埋伏多時。
辯方求情時舉出一宗爆竊餐廳案例,該案被告潛入餐廳偷錢,但本案兩被告未能進入診所,且控方透露診所內只得5,000多元,本案不及案例般嚴重。
法官林偉權不同意此說法,直言「入唔到(診所)唔一定判輕啲……出面啲人話醫生係星球人、月球人,即係一個星期或者一個月賺一球(100萬元)。如果話爆竊診所冇咁嚴重,你似乎睇小咗啲醫生!」林官指兩被告有計劃下行事,且於出獄不足兩個月內再犯案,必須加刑,各判監兩年。
案件編號:DCCC107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