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外婆申請龕位 婦涉賄兩公僕

為外婆申請龕位 
婦涉賄兩公僕

【本報訊】本港骨灰龕位難求,有人不惜犯險涉行賄以獲取骨灰龕位。一名婦人為其已故外祖母申請龕位時,涉以合共2.3萬多元行賄食環署及入境處職員,以盡快辦理其外祖母的港人身份及申請龕位,又偽造入境處文書「證明」死者身份,最終被食環署人員舉報,被廉署控告涉行賄及使用虛假身份證明文件,於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記者:謝明明

被告為70歲的盧慧儀,被控3項罪名,包括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涉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今日應訊。
和合石及鑽石山墳場於2012年共有45,250個新龕位落成,食環署自2012年9月起,分三個階段推出,以隨機抽籤方式配售,整個配售程序將於今年底完成。
被告於案發時為其已故外祖母向食環署申請骨灰龕位,據悉,因被告外祖母已身故一段時間,被告須向入境處申請證明文件,證實其外祖母具備香港居民身份,才可合資格申請龕位。據了解,這名婦人遲遲未獲入境處發出其外祖母的身份證明文件,於是涉行使虛假身份證明文件,以辦理龕位申請。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於2014年8月25日,向一名入境處文書主任提供一張3,850元支票,作為處理被告為其已故外祖母申請「登記事項證明書」的報酬。

食環轉介廉署跟進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於2014年8月27日,向一名食環署助理場地經理提供另一張19,450元支票,作為處理被告為其已故外祖母申請龕位的報酬。
餘下控罪指,被告涉於2014年8月30日,使用一封明知屬虛假並看來是由入境處發出的信件,指其外祖母為一張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持有人,意圖誘使上述食環署助理場地經理接受其為真文書。
廉署早前接獲食環署轉介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揭發上述案件,其間獲得食環署及入境處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