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劉夢熊涉串謀詐騙案,案發時將主席黃坤介紹予美國油田田主的中間人昨出庭作供,他稱黃坤、劉夢熊均有同行前往美國實地視察。黃後來上美國的律師樓討論買賣油田的諒解備忘錄內容時,劉夢熊亦在場。油田買賣最終達成交易。
記者:黃幗慧
在案中充當中間人的應凱供稱,他在澳洲取得工商管理碩士學歷,現職獨立投資者。曾任保險經紀的他說,東方明珠主席黃坤在06至07年間成為東方明珠大股東,他當時透過東方明珠的財務總監Nelson Cheung,介紹黃購買董事保險。
應凱憶述稱,09年11月,他介紹黃坤給美國猶他州油田田主Ralph Curton認識,他當時與黃、劉夢熊、東方明珠獨立非執行董事林家威一行四人一同飛往美國。應表示,當日才首次見劉,以普通話作供的應說:「我聽過劉的名字,知道他有知名度」、「我在電視見過他」,而到達美國後,劉也有到現場視察油田。
應說,在出發前,油田買賣的諒解備忘錄框架內容,已提及油田的價錢。到美國後,黃到律師樓商討該備忘錄,劉、林二人亦在場,備忘錄在11月16日簽署,正式合約則一個月後在香港簽妥。
中間人收1,100萬報酬
翌年8月,黃派Nelson與應談報酬事宜,黃最終向他支付700萬元,另私人送他500萬股東方明珠股份,以當時股價約8毫計算,即約400萬元。他指黃當時解釋,他在交易中有大貢獻,所以送股份給他。
另控方昨讀出雙方同意案情指,08年至2012年間,黃曾給予1,000萬元予次被告翼小紅,而翼有從她的戶口轉賬支付買油田的費用。同意案情確認劉夢熊在東方明珠,是沒有權簽銀行及股份轉讓的文件。
案件編號:HCCC5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