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展局昨公佈最新私營骨灰龕資料,新增五個因不符所在地規劃用途或地契,列入俗稱「表二」的違規骨灰龕名單。兩個違規骨灰龕場元朗「明月山」及紅磡「正善精舍」因已關閉,被移除表二名單。局方籲有意購買龕位的市民應向經營者索取資料,了解是否合資格。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指,明月山約有200個龕位,已「上位」的不多於20個,當中多數已獲安排遷往其他龕位。
總數增至119個
據他了解,其他已買位人士曾要求退款,但未獲安排,部份人經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並獲判勝訴,正候賠償。他最近接獲有市民投訴指,目睹有人在明月山拜祭,已轉介當局調查。
新增「表二」的五個龕場分別為荃灣的「東覺禪林」、紅磡的「玄德堂」、屯門的「光留園」、沙田的「妙園」及旺角的「李居士道堂」。違規龕堂所在地規劃用途包括鄉村、住宅、商貿、政府或社區用地,其中李居士道堂位於工廠大廈內。全港「表二」龕場現時增至119個,符合地契、規劃用途及無佔用政府土地的「表一」骨灰龕則維持30個。
■記者梁麗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