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堂片段與警證供不同

呈堂片段與警證供不同

【鳩嗚男生襲警案】
【本報訊】佔旺區於去年11月底被清場後,一名男學生到旺角街頭「鳩嗚」期間被指襲警,他否認控罪受審。其代表律師昨結案陳詞時指,男生獲不相識的工程師用手機拍下被捕前情況,並將之呈堂,片段與警員所述的版本截然不同。該工程師早前曾親自出庭作辯方證人,力證男生沒襲警。
控方案情指18歲被告戴奇於去年11月29日,在亞皆老街近花園街兩度推撞警員黃永光。30餘歲工程師柯建銘(譯音)出庭憶述當晚他站在被告附近,他見到不相識的被告在欄杆前跌倒,然後立即遭尾隨警員按在地上。惟警員黃永光則供稱他遭被告推撞後,他與被告一同跌倒。辯方昨指柯的證供與片段脗合。案件押後至4月15日在東區法院裁決。
案件編號:KCCC4250/14
■記者樊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