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申請預支15年家用

梅媽申請預支15年家用

梅艷芳母親覃美金,二子梅德明剛去世,兼因欠租面臨逼遷,為支付二子的殮葬費及交租,梅媽昨到高院申請特惠金約47萬元。她又以兩名醫生評估她至少有20年命,要求女兒的遺產信託人滙豐一筆過支付15年錢,涉款高達5,500萬元,並揚言:「我食晒踎街係我嘅事。」法官聽罷陳詞押後判決,但明言會批准有關殮葬費的17萬元申請。
滙豐信託反對梅媽的申請,但對殮葬費保持中立。滙豐信託律師質疑梅媽拿錢是否有急切需要,她一筆過提款,也對可獲剩餘遺產的妙境佛學會不公平,律師又指,梅艷芳的遺產現時只有8,000萬元。
採訪、攝影:梁偉強
案件編號:HCB3777/11&HCMP29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