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擬下放針對公眾集會的搜證攝錄權力,曾參加鳩嗚及反水客示威的大專生Ashley批評,警方在反水客示威濫捕及濫拍,較鳩嗚更甚,每逢有示威者向水客抗議,較高級的警察必定向下屬下令拍攝,「好近距離影,啲人就會好嬲,係咁鬧」。
她擔心放寬攝錄權力,更方便警察「跑數」拉人,間接挑起衝突,「示威者會覺得,冇做錯你影乜?」但她相信示威者不會被嚇退,「出得去預咗隨時衝突」。
曾經組團鳩嗚報佳音的人民力量快必譚得志認為,建議增加抗爭成本,更加侵犯私隱,「顏料水炮係明顯暴力,放鬆濫權都係一種暴力」。他預期或促使更多示威者蒙面抗爭,最終雙方行動升級,「文明國家根本唔應該不斷擴大執法者公權力。如果政府信任市民,就唔需要用攝錄機、立咁多惡法」。
■記者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