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拍攝即被警方「抄牌」

記者拍攝即被警方「抄牌」

【本報訊】「北區動源」昨舉行「還原上水,清潔大行動」,曾參與佔旺的「美國隊長」被警方截查,本報記者拍攝後隨即被警方截查「抄牌」。

確認身份仍登記資料

本報被截查的記者相當合作,一併將連同《蘋果日報》、政府總部及立法會發給的記者證,出示給警員確認記者身份真確無誤。但負責警員仍將記者證上的資料,填寫在一份表格上。另有兩名早到採訪的記者同被截查,並要求提供身份證資料。
本報記者因質疑警方為何要將記者資料填寫在備用的表格內,所以透過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為何記者在公眾場合採訪時出示記者證並確認身份後,仍然要抄下記者證上的資料,如此手法是否警務處的新指令及新政策,而這些資料會如何使用及處理等問題。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應稱,一貫的政策是全力協助市民進行合法及和平的公眾活動,同時亦有責任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
警察公共關係科續稱,警方有需要時會要求有關人士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核實身份,並會登記有關資料作記錄。警方會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處理個人資料。
■記者林社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