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
根據食環署2011年就日本福島核事故發出的禁令,來自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縣的奶類飲品都被禁進口本港,但奶類飲品的定義是甚麼?來自該5縣的奶茶或牛奶咖啡又可否進口?食環署助理署長(食物監察及管制)李小苑昨日表示,法例規定當飲品奶脂肪(Milk fat)含量比例達整支飲品的3.25%,就算是奶類飲品。
以本港有售賣的麒麟午後紅茶(圖)為例,只要產地並非來自該5個縣分,就可如常出售。不過根據法例,即使是產自該5縣分的午後紅茶,只要確定其奶脂肪含量不高於3.25%,也不算奶類飲品,同樣可在港出售。
■記者陳凱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