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欺詐罪成判監8月

女教師欺詐罪成判監8月

【本報訊】患精神病的女教師訛稱任教名校以抬價,欺詐補習家長被判緩刑。去年她在緩刑期間應徵代課教師,向校方隱瞞有案底,又出示偽造的立法會議員劉慧卿信件以證清白,因而被裁定欺詐及使用虛假文書兩罪成立。裁判官昨稱她非大奸大惡,勉勵她振作,判她入獄五個月,另因違反緩刑令而加監12周。
辯方指31歲被告劉靜兒患精神病,但醫生認為她清楚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律師稱被告的父親及胞弟沉迷賭博,她需為二人還賭債。裁判官稱讚被告努力上進,明白其夢想是當教師,但因犯案而失去教師資格,鼓勵她要向前看,今次已是最仁慈的判刑。
案件編號:TWCC1988/14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