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父李光耀逝世,其一生的功與過,其實和廿一世紀的今日格格不入,而更似十九世紀的專制帝王。在李光耀及其繼承者的統治之下,新加坡不但成為了亞洲四小龍之一,近年經濟上更拋離了香港;然而在他的影響下,新加坡政治上卻仍然威權專制獨裁,新聞沒有自由,反對派不斷被打壓,近年則因為移民與外勞問題面臨族群衝突,反對派得票屢創新高,這一切,都是源自李光耀奠下的國策與影響。
李光耀的良好管治,就有如英治時期的幾位港督一樣,令新加坡的經濟不斷發展;然而有一點李光耀做得更徹底的,就是對華人文化中的惡劣部份視為大敵,更推動政策去毀滅之,其名言有:「人性的某些基本方面是不會改變的。人性中有惡的東西,你必須防止它。」因此對國民實施嚴刑峻法,例如針對華人文化的「髒、亂、吵」(柏楊《醜陋的中國人》),均以鐵腕對付之,甚至保留了打藤的鞭刑,去對付某些罪行如破壞公物。以國際標準來看,當然是過於嚴厲甚至侵犯人權;然而從香港這個「反面教材」,足證一些放任的「包容論」則如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觀乎香港市容近二十年之倒退,看看香港北區四處亂拋垃圾的走私者,足證要根絕劣質文化的一面,最起碼要貫徹執行法律,而非單憑善意可以達至。
新加坡於1963年脫離英國,曾短暫「回歸」馬來西亞,合組馬來西亞聯邦;然而不足兩年,就被馬來西亞踢出聯邦趕走。在馬來西亞之中,馬來人有特權,有如有些人認為某地「自古以來」是某國領土,認為「馬來西亞是馬來人的」;李光耀反對這種「血濃於水」的種族主義,提倡「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追求種族平等──沒有種族特權的社會。對比今日的香港,很多人竟忘了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理應是「香港人的香港」,而非「中國人的香港」,如今仍視非中國公民的香港人為「外國人」,或法例對非中國國籍者的歧視──如不得參選立法會議席(由直選到部份功能組別),很多香港人有如大陸的中國人般,把國籍、種族與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不斷混淆,凡見非黃種的香港人,就常假定對方為「外人」,這其實才是真正的「排外」與「歧視」。
自97後新加坡經濟開始拋離香港,其中一點即為新加坡政府堅持守護自己的工業,而非好似香港人般,被誘騙幻想甚麼「中國好,香港好」,就主動奉送。以2014年的數據,製造業仍佔新加坡GDP的19%,足證政府如果有政策,工業走尖端之路不會一敗塗地,香港工業的衰亡,實為中國有意為之,即挖空香港的牆腳,令香港非靠中國不可。
然而有如Lord Acton的名言:「權力令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令人絕對的腐化」,一個人以至集團在位太久,就算沒有腐敗,也變得不合時宜;最多人批判李光耀的「父傳子」──今日新加坡總理即為其長子,其次子又曾擔任最大國企的總裁兼CEO;幾十年來李氏家族權傾新加坡,雖然在國會保留象徵式的反對黨議席,李光耀終其一生卻沒有促成新加坡民主化,對比起上世紀的一些獨裁強人如蔣經國,則有所不如了。
林忌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