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0月17日警方一度於佔旺區清場,當晚有示威者發起重奪旺角,其間一名電腦程式員被指在旺角推警員膊頭,兼且於被捕後在警車上掌摑另一名警員。程式員昨否認兩項襲警罪,裁判官稱案件性質嚴重,罪成或有可能坐監,直言「向警員摑一巴等同向法律挑戰」。
被告張德全(29歲)昨沒律師代表應訊。控罪指他去年10月17日分別在彌敦道近鼓油街交界及警車上,襲擊警員陳東安及賴建鋒。控方指被告當晚推撞鐵馬遭警方制止,其間他曾推警員膊頭,被捕後在警車上掌摑另一名警員,被摑警員事後沒接受治療。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押後案件至5月4日開審,准被告以現金8,000元保釋,提醒他案件嚴重,不可掉以輕心。
案件編號:KTCC1349/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