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4次偷竊案底的單親媽媽偕一對年幼子女到AEON康怡店逛街時高買,偷走27項總值3,000多元的貨品,並將部份贓物放入偷來的背囊交給11歲女兒,離開時被揭發。這名單親母昨認罪,裁判官嚴斥她利用女兒作偷竊工具,反問她是否想子女長大後「似你咁」,狠批「唔識做阿媽唔好生!」
記者:蔡少玲
被告洪毓華(35歲)原於本月5日上庭但缺席,遭法庭發出拘捕令,昨被押到東區裁判法院,她解釋缺席因忘記出庭。她有6次案底,其中4次是偷竊,並有1次與不誠實案件有關。辯方求情稱,被告過去10年一直沒工作,靠領每月4,000多元綜援過活,未婚的她育有8歲兒子和11歲女兒,子女皆讀寄宿學校,今次純因一時貪念才「偷咁多嘢」,望獲輕判。
案發上月16日晚上9時半,AEON康怡店一名便衣保安員見被告在貨架拿了一樽橙汁放入袋,然後與同行的一對小孩走出店舖,於是上前截停,在被告和女孩的背囊找到未付款貨品,包括零食、卸妝水、毛巾、行李牌、髮夾、耳環、玩具模型、玩具槍等,最平是提子糖7.5元,最貴是模型339元。女兒身上的背囊亦屬賊贓,全數貨品總值3,200多元。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偷竊,但稱子女不知情。
「想害死佢哋」
裁判官溫紹明得知案情後查問被告是否愛錫一對子女,被告高聲答「錫」,溫官即提高聲線道:「仲話錫?錫又利用佢哋作為偷竊工具?」當被告試圖解釋作案時子女並不知情,溫官即表示「佢哋梗係唔知」但又補充11歲與8歲的小孩所知甚多,然後越說越扯火,斥她在子女在場下盜竊「點做人阿媽?」、「仲好意思話錫佢哋,你冇資格咁講!」
溫官又問被告「係咪覺得進出監獄係好美好嘅人生」,被告此時低頭小聲說不是,溫官追問:「咁點解要將佢哋拉落水?」更問被告若然子女將來學她偷同學物品,她要如何教導,並狠批「唔識做阿媽唔好生!」自言日日處理偷竊案的溫官苦口婆心道:「當你偷畀佢哋玩同用,但佢哋會開心咩?」並指若子女知道真相,以為母親做得對,只會製造多兩個賊,「你話錫佢哋?我話你想害死佢哋!」他勸被告若有羞恥心,應自省其過,最後判她入獄兩個月。
案件編號:ESCC6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