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衞生福利部在2011年發生福島核事故以來,已禁止來自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五個縣生產製造的食品進口,否則違法,規管與本港不同。本港食環署的相關禁令,只禁止該五個縣的蔬菜及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其餘食品如肉類和禽蛋等,附有由日本當局所簽發的證明書,便可進口本港。
報關制度被質疑有漏洞
浸大生物系教授黃港住解釋,福島核災難發生後,核電廠放出的輻射污染附近的水和塵粒,繼而污染泥土,結果種出來的蔬果就會直接受輻射污染;當地飼養的牛吃了受污染泥土種出來的草,亦會令牠們生產的牛奶含有輻射。
相反,其他食品如豉油,因在製作過程中豆的含量會被稀釋,加上正常人每日攝入量有限,故相對對人體的食用風險較奶粉和蔬果等低,黃港住認為,本港針對該五縣食品的禁令內容仍算合理,「台灣禁晒全部(該五個縣)嘅食物,唔係話唔合理,係可能佢哋真係想做到最嚴」。
但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指,早前就有日本蘿蔔進口本港後,幾經追查才知其來源地正是被禁的千葉縣,違反食環署相關禁令。
黃碧雲質疑日本食品進口本港時報關制度有漏洞,「係咪兒戲到淨係寫日本就得?有冇寫明係嚟自邊個縣、邊個農場?」她要求食環署和海關清楚交代相關報關制度詳情。
至於其他地區,根據立法會於2013年12月發出的研究報告,南韓除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五個縣外,亦有禁止其餘八個高危縣分進口五類的食品,相關縣分包括宮城、青森和岩手等;美國禁止共14個縣分進口六類食品;中國則禁止進口來自10個縣分的所有食物,包括東京。
■記者陳凱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