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屢有涉及風化或失德案件的教師,被揭在學校任教,公眾及傳媒向教育局查詢教師註冊資料都被拒絕。申訴專員作出主動調查,批評教育局無法杜絕不合資格人士執教。
教局指違私隱條例
現時教師須向教育局申請註冊才可執教,校方在聘用前可在應徵者同意下向教育局查詢其是否有刑事紀錄。申訴專員報告顯示,由2009至14年教育局批准全部213宗學校查詢,但15宗公眾及傳媒提出索取全部或個別註冊教師資料都被拒絕。
教育局向公署指出,向公眾披露教師註冊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教育條例》並無賦權該局公開註冊資料;該局及學校已可防止不合資格人士執教;一旦披露會引起法律訴訟或令人誤會有「無牌教師」任職。
不過公署反駁,教育局根本無法杜絕不合資格人士執教,如學校可能為免影響校譽,刻意沒向教育局通報教師干犯罪行或失德。公署指教育局應尊重公眾知情權,積極推動公開註冊教師名單。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稱反對家庭學資處向信貸資料機構提供欠還款人士的負面信貸資料,因這會為日後帶來巨大私隱風險,公署2012年的調查也顯示公眾反對有關做法。
■記者倪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