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北角男子半天吊事件中,消防員需要破門入屋救人。消防處發言人表示,根據《消防條例》,處方人員毋須為他們在火警或災難發生時造成的損害作出賠償,或者承擔法律責任,即使事後證實火警或災難根本沒有發生。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以是次事件為例,如僅是門鎖被撬爛,業主如要追討損失,相信成功索償機會很微。不過,陸偉雄又稱,如果政府部門是「擺烏龍」,例如情報出錯而破錯門,又或屋內事後有不必要的損失,業主則可透過民事索償,以往亦確有相關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