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身是註冊獸醫的薛漢宗,二○○五年出任漁護署助理署長,主理檢驗及檢疫工作,較為人熟識是近年每逢禽流感爆發,薛是負責向公眾講解內地雞隻進口檢疫結果的政府官員。他與家人分別買入的同一幢三層高村屋,去年被揭懷疑僭建了天台玻璃屋及伸縮簷篷,薛稱僭建的樓層非以他名義買入。
起丁屋須證是原居民
現時屬首長級第二級的薛漢宗,月薪十五萬八千二百五十元,一九九四年畢業於澳洲墨爾本大學,九八年在本港成為註冊獸醫,多年來主要在漁護署及食環署工作。他於一九九六年以二百萬元向相信是其父親的薜冼山買入太和錦石新村一幢三層村屋的地下,另外兩名兄弟薛漢發及薛漢輝之後也買入同一幢村屋的一樓及二樓。不過,記者於去年七月發現,該幢村屋有多處懷疑僭建,包括在地下單位的外牆加裝了三個懸臂式伸縮簷篷,對落加設一個約五十平方呎的戶外木地台。村屋一、二樓露台位置就以多個白色趟窗圍封;天台也加建一間玻璃屋,並以巨型鐵皮簷篷蓋頂,佔整個天台約一半範圍。雖然有測量師指薛名下的地下樓層的伸縮簷篷涉嫌僭建,但薛漢宗當時表示,伸縮簷篷屬豁免申報的小型環保及適意設施,又指其餘僭建物所在的樓層不屬他名下物業。
薛漢宗表示自己是原居民,律師黃國桐指,根據《基本法》年滿十八歲的原居民有權向地政總署申請興建丁屋。黃指當事人需要向當局證明原居民身份,包括透過村長、族譜作證。至於薛漢宗申請在官地上建屋,黃相信涉換地安排,由薛與家人以名下的私人土地與政府交換在鹹田的官地;若薛並無土地可換,當局或可能要安排公開拍賣該官地讓薛買入建屋,但黃稱印象中政府甚少有類似安排。
■記者黃偉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