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網站:七十年代警貪污因工資低

警網站:七十年代警貪污因工資低

【本報訊】貪腐「大老虎」竟然是抗暴「英雄」?警務處網站刊載一段六、七十年代的歷史,被指意圖淡化警隊嚴重的貪污風氣,不但歸咎於警察工資太低,更形容當年的貪腐「大老虎」、總警司葛柏為「一九六七年事件中的英雄之一」。對於當年廉政公署打擊警隊貪腐,警隊網站形容:「警務處和社會裏,很多人覺得事情做得太過火。」
警務處網站的「警隊歷史」欄目中,有「創造傳奇1967-94」章節,內容多處為當年警隊貪污辯解,如指當時有人認為從賭博或其他非法活動得來的金錢,用予支付線人費,「在遏止罪案方面貢獻甚大」;又形容當年撲滅貪污運動「留下了深刻和刺痛的傷痕」。

被指為貪污開脫

文中多次將貪污問題與警員工資掛鈎,「貪污主要是由於工資太低而引起」,又暗指當時警員「必須接受禮物和賄款」,打貪後則「有如釋重負的感覺」,且最重要是「警務人員應該有可以維持生活的工資」。
警方圖為當年貪污開脫,廉署的官方網頁則指當時「受賄的警務人員更包庇黃、賭、毒等各種非法罪行」,市民敢怒不敢言,港府成立廉署緝拿葛柏,是平息民怨、打擊貪腐的「靜默革命」。
廉署前調查主任林卓廷斥警方扭曲歷史,指工資低非貪污藉口,「嗰陣時警察唔係小貪,係大貪」;至於打貪「太過火」,他說:「警察因為燒到埋身,走去衝擊廉署。」廉署執行處前副處長徐家傑則指,警方和廉署焦點不同,對歷史各有看法,「已經過咗去,應該向前望」。
警方發言人表示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和誠信,一直推行反貪策略及制訂了誠信管理綜合綱領,杜絕瀆職和不當的行為。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