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失婚地盤信差獨力照顧由內地來港的女兒,聲稱關心及愛錫她,卻趁她睡覺時跟她亂倫,令她懷孕並誕下女嬰。獸父早前承認亂倫罪,法官昨日判刑時怒斥他無恥瘋狂,剝奪女兒的心靈自由,是一名懦夫。法官指礙於亂倫最高刑罰只十四年監禁,加上認罪獲減刑,只能判他監禁六年八個月,法官建議修例提高最高刑罰。
記者:黃幗慧
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引述現年十八歲的X的創傷報告指,X本是個開朗醒目的女孩,但升上中一後變得抑鬱內向。
X向心理專家透露自從中一之後,她不時在早上起床時發現內褲被脫掉,下體有些物質,上衣鈕扣被解開。她曾經打算告訴母親,但因被告恐嚇會遺棄她,故她一直啞忍,只好穿緊身衫及盡量不去睡覺,弄得她常發噩夢,不能專心,影響學業。
事主被讚是英雄
X在前年被侵犯,去年誕下女嬰,事件令她至今仍感傷痛、擔心及憤怒,非常不信任男人。專家指X有創傷後遺症,建議接受治療,但X拒絕。法官昨勸勉X指她由踏出第一步作出舉報時,已不再是受害人,反而是位英雄,鼓勵她踏出第二步去接受治療。
至於五十五歲的被告,法官指他間接令自己妹妹因事件跳樓自殺身亡、令母親入老人院,一手破壞家庭,斥其罪行瘋狂、狂野及無恥,知道女兒懷孕後不但沒帶她看醫生,反叫她到內地墮胎。被告將來刑滿後可重獲自由,但X遭心理的牢獄所困,不知何時才獲釋。
亂倫罪最高刑期為十四年,但案例多判監六至十年,法官以十年為判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減刑至六年八個月。法官表示社會或覺得刑期不夠阻嚇性,但法官解釋她判刑時也受束縛,故建議修例提高亂倫的最高刑罰。
被告承認前年十月二十一日跟X亂倫。X去年四月被母親發現腹部隆起,母確認X懷孕後報警,被告曾辯稱案發時飲醉酒。X所生的女嬰健康正常,現已獲收養。
案件編號:HCCC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