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鑑於近年新落成住宅越來越不實用,政府四年前已經出招打擊,在二○一一年的四月一日起,所有新建樓宇「發水率」以一成為上限,至於會所在新例下所享寬免上限降到百分之二點五至百分之五,有別於以往劃一百分之五,而發展規模亦會按地盤面積遞減。
會所變「人有我有」
在新指引生效前,發展商將各種類型的額外樓面計算在內,窗台、平台甚至是一些與居住完全無關的公用面積,如電梯大堂亦計入單位建築面積內,令發水成分大增。
政府規定於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後入則的樓宇,所獲的總樓面面積寬免上限為一成。地面停車場面積只能獲得一半寬免,窗台亦不能伸出外牆超過一百毫米。
有測量師指出,如今新樓會所難以發水,發展商只是抱着「人有我有」心態起會所,寧願將空間用作可售賣的住宅面積更實際,相信未來會出現更多蚊型會所。
另外,二○一三年中實施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要求新盤列出會所面積,並訂明會所及其他公用設施明確定義,令會所面積變得更清晰。
回顧昔日發展商會所鬥巨型,部份屋苑號稱會所面積超過六十萬方呎,連泳池都要鬥多、鬥長、鬥特色。大圍名城嬉水池長一百八十米;將軍澳維景灣會所設十六個泳池;而東涌映灣園更設沙灘泳池。
■記者黃嘉銘